![]() |
![]() |
長期以來,公眾始終關注礦泉水的水質好壞,但很多人忽視了盛水器具的衛生問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PET桶不屬于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發證范圍。此外,2004年5月1日實施的GB19304-2003《定型包裝飲用水企業生產衛生規范》規定:循環使用的桶必須由聚碳酸酯(PC)材料制成,以保障多次回收后桶的完好質量;嚴禁使用廢料和回收舊PC料制成的桶或瓶。 供水站以10~20元的價格收購舊桶,將其重新裝好水后,一般會收取消費者押金50元左右。使用時間一長,這種沒有保證的飲用水桶很容易出現漏水、爆裂等問題,這樣供水站等于白賺了消費者的押金。吃虧的消費者只有把損壞的飲用水桶以幾元錢價格賣給廢品收購站。最后,這些水桶或被賣給水廠修補后繼續使用,或被賣給專門的黑桶加工廠,變成新桶,再次賣給消費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