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7年第29號)》發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實施。
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
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一、 編輯性修改
序號 |
標準條文號 |
內 容 |
1 |
4.7.5 |
表1和表2中個別試驗內容名稱修改,與正文條款對應。
7“電池環境試驗”改為“電池環境安全試驗”
8“電池組環境試驗”改為“電池組環境安全試驗”
8.7“高溫”改為“高溫使用”
9.6“短路”改為“外部短路”
9.8“靜態放電”改為“靜電放電” |
2 |
8.8 |
“警示說明要求見5.3.2。”改為“警示說明要求見5.3。” |
3 |
9.8 |
將“靜電放電”移至第10章,編號“10.8
靜電放電”,同時修改4.7.5表2和表3對應內容。 |
4 |
10.4 |
“欠壓放電時,放電電流為標準放電電流(Idr)”修改為“欠壓放電時,放電電流為推薦放電電流(Idr)” |
5 |
10.7 |
增加:“注:鑒于串聯級數大于6級的電池組的充電限制電壓一般高于28V,因此對于此類電池組可不進行本條試驗。” |
6 |
附錄E.2 |
段落中0.450少單位mm,改為:0.45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