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4部分: 運動健身符號 |
 |
標準編號:GB/T 10001.4-2007 |
標準狀態:已作廢 |
|
標準價格:18.0 元 |
客戶評分:     |
|
本標準有現貨可當天發貨一線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部分規定了運動健身方面的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本部分適用于運動場館、健身娛樂中心、賓館飯店、公園景點等公共場所,也適用于運輸工具和其他服務設施,具體用于公共信息導向系統中的位置標志、導向標志、平面示意圖、信息板、街區導向圖等導向要素的設計。 本部分也適用于圖形標志尺寸大于10mmX10mm的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載體。 |
|
|
|
英文名稱: |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sign—Part 4:Symbols for recreation sport |
標準狀態: |
已作廢 |
替代情況: |
替代GB/T 10001.4-2003;被GB/T 10001.4-2009代替 |
中標分類: |
綜合>>基礎標準>>A22術語、符號 |
ICS分類: |
綜合、術語學、標準化、文獻>>圖形符號>>01.080.10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07-06-29 |
實施日期: |
2007-11-01
|
作廢日期: |
2010-02-01
|
首發日期: |
2003-05-26 |
提出單位: |
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歸口單位: |
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 |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起草單位: |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旅游局等 |
起草人: |
張亮、白殿一、張立增、何潔、安姚舜、王嶸山、陳永權、鄒傳瑜 |
計劃單號: |
20062139-T-469 |
頁數: |
平裝16開 頁數:17, 字數:31千字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11-01 |
標準前頁: |
瀏覽標準前文 || 下載標準前頁 |
|
|
|
GB/T10001《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號;
---第2部分:旅游休閑符號;
---第3部分:客運與貨運符號;
---第4部分:運動健身符號;
---第5部分:購物符號;
---第6部分:醫療保健符號;
……
本部分為GB/T100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0001.4-2003《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4部分:體育運動符號》。
本部分與GB/T10001.4-2003的主要區別為:
---將名稱改為: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4部分:運動健身符號。
---增加了21個符號:跑步、網球、壁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門球、乒乓球、臺球、健身、射擊、騎馬、摩托車、卡丁車、蹦極、傘類運動、坡地滑行、滑索、游泳、滑水、劃船、漂流。
---移至GB/T10001.1中2個符號:體育場、體育館。
---修改22個符號: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棒球(壘球)、沙壺球、體操、武術、拳擊、射箭、飛鏢、攀巖、牽引傘、輪滑、滑冰、冰球、滑雪(滑草)、潛水、跳水、沖浪、帆板、摩托艇。
---刪除5個圖形符號:田徑、自行車、擊劍、舉重、跆拳道,這些符號將在其他圖形符號標準中規定。
本部分由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旅游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徐悲鴻藝術學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亮、白殿一、張立增、何潔、安姚舜、王嶸山、陳永權、鄒傳瑜。
本部分于2003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
|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0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10001(所有其余部分)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GB/T15565 圖形符號 術語
GB/T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 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