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導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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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HJ/T 415-2008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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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12.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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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為目的而使用的微生物菌劑的環境安全評價。
本標準不適用基因改造和實驗室研究使用的微生物菌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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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Guide of Safety-Assessment on Application of Microbial Blends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中標分類: |
環境保護>>環境保護采樣、分析測試方法>>Z10環境污染物監測方法 |
ICS分類: |
環保、保健與安全>>13.020環境保護 |
發布部門: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發布日期: |
2008-01-04 |
實施日期: |
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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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 |
起草單位: |
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 |
頁數: |
11 |
出版社: |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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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25 號),促進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的安全應用,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規范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的內容和技術要求。
本標準的技術內容是根據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的生物學特征和環境應用的生態規律而制定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8年01月04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8年5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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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2004 第424 號)
《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2006 第45 號)
《動物病原微生物分類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05 第53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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