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機械 便攜式油鋸 安全要求和試驗 第1部分:林用油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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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GB 19726.1-2008 |
標準狀態:已作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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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31.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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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涉及了以內燃機為動力的便攜式林用油鋸的設計和結構方面的一些嚴重危害,規定了其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僅由一個操作者為使用的林用短把油鋸。
本部分給出了消除或減少使用油鋸時所產生的各種危害的方法,規定了由廠家提供的有關安全操作方面的部分資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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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Machinery for forestry - Portable chain-saws -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 Part 1: Chain-saws for normal forest work |
標準狀態: |
已作廢 |
替代情況: |
替代GB 19726.1-2005;被GB 19726.1-2013代替 |
中標分類: |
農業、林業>>農、林機械與設備>>B95營林機械與機具 |
ICS分類: |
農業>>農業機械、工具和設備>>65.060.80林業設備 |
采標情況: |
MOD ISO 11681-1:2004 Amd.1:2007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05-04-25 |
實施日期: |
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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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廢日期: |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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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日期: |
2005-04-25 |
提出單位: |
國家林業局 |
歸口單位: |
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 |
國家林業局 |
起草單位: |
浙江中馬園林機器有限公司、國家林業局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 |
起草人: |
楊鋒、王振東、馮健、唐恩常、楊雪峰 |
計劃單號: |
20079676-Q-432 |
頁數: |
20頁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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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第5章中的“要求”和第6章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
GB19726《林業機械 便攜式油鋸 安全要求和試驗》分為兩部分:
———第1部分:林用油鋸;
———第2部分:修枝用油鋸。
本部分為GB19726的第1部分,對應于ISO116811:2004《林業機械 便攜式油鋸 安全要求和試驗 第1部分:林用油鋸》(英文版)及2007年修改件。本部分與ISO116811:2004及2007年修改件的一致性程度為修改,主要差異如下:
———噪聲的測量按GB/T5390(GB/T5390—2008,ISO22868:2005,MOD);
———振動的測量按GB/T5395(GB/T5395—2008,ISO22867:2004,MOD);
———平衡的檢驗按LY/T1346 (LY/T1346—1999,ISO8334:1985,EQV)。
本部分代替GB19726.1—2005《林業機械 油鋸 安全要求和試驗》。
本部分與GB19726.1—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第1章中增加了如下內容:
● 本部分給出了所有嚴重危害,但不包括發動機排量在80cm3 以上的油鋸反彈(見5.5.3.1)或平衡(見5.4.1)的危害,另外,沒有考慮除噪聲外的其他環境因素。
● 本部分涉及的油鋸適用于已經閱讀并且理解使用說明書中的安全要求、同時使用了正確的個人保護裝置(PPE)的操作者使用。該油鋸只能用右手操作后手把、左手操作前手把。
———第2章中更改了部分規范性引用文件。
———將原標準中附錄A“各種危險一覽表”的內容修改整合為本部分第4章的“嚴重危害一覽表”。
———將原標準表3內容拆分并融入到本部分第5章“安全要求和檢驗”的相應條款中。
———在原標準4.3“平衡”中,增加如下內容(見本標準5.4):
● 發動機排量≤80cm3 的油鋸應保持平衡良好。
● 導板中心線與水平面(縱向平衡)的最大夾角不應超過30°。
● 最短和最長的導板都應滿足這些限制,并應在使用手冊中給出適用的導板長度范圍。
注:本條要求不適用于發動機排量在80cm3 以上的油鋸。
———在原標準4.4中,關于“反彈角和鏈停止角”的內容增加了“不論哪一個較小”。
———在原標準4.4中,將“鏈制動器釋放力”由“20N~50N”改為“20N~60N”。
———在原標準4.11中,增加了“非期望性運動”的要求:
應通過以下方式將鋸鏈的非期望性運動減少到最低程度:
● 油門扳機松開時應能自動復位到怠速位置,并被油門扳機鎖鎖定在該位置不變。釋放開油門扳機鎖后,方可改變油門扳機的位置。
● 油門控制機構的設計應保證對后手把加力時,發動機的轉速不會升高到離合器接合鋸鏈
開始運動的狀態。
———對原標準4.9“噪聲”的內容進行了補充。
———對原標準4.10“振動”的內容進行了補充。
———將原標準6.2.2 的內容改為“在操作者位置的A計權聲功率級和A計權聲壓級[單位:dB
(A)](按照GB/T5390)”。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警告”的內容。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圖示”的內容。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參考文獻的內容。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浙江中馬園林機器有限公司、國家林業局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楊鋒、王振東、馮健、唐恩常、楊雪峰。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9726.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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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Ⅰ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2
4 嚴重危害一覽表2
5 安全要求和檢驗3
5.1 總則3
5.2 手把3
5.3 手的防護4
5.4 平衡4
5.5 反彈的防護4
5.6 止鏈銷5
5.7 插木齒5
5.8 排屑5
5.9 導板罩5
5.10 油門扳機5
5.11 發動機停機開關6
5.12 帶高壓電部件的防護6
5.13 離合器6
5.14 化油器的調整6
5.15 高溫部件的防護7
5.16 氣體排放9
5.17 鋸鏈潤滑9
5.18 油箱注油口9
5.19 鋸鏈張緊9
5.20 振動9
5.21 噪聲9
6 使用信息10
6.1 技術數據10
6.2 使用手冊10
6.3 標志11
6.4 警告12
附錄A(資料性附錄)圖示13
參考文獻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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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1972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4706.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2004(Ed4.1),IDT)
GB/T5390 林業機械 便攜式動力機械噪聲測定規范 工程法(2級精度)(GB/T5390—2008,ISO22868:2005,MOD)
GB/T5395 林業機械 便攜式動力機械振動測定規范 手把振動(GB/T5395—2008,ISO22867:2004,MOD)
GB/T15706.1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和方法(GB/T15706.1—2007,ISO12100-1:2003,IDT)
GB/T15706.2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GB/T15706.2—2007,ISO12100-2:2003,IDT)
GB/T18960 林業機械 油鋸 詞匯(GB/T18960—2003,ISO6531:1999,IDT)
GB/T19387 便攜式油鋸 鋸鏈制動器性能(GB/T19387—2008,ISO6535:1991andISO6535:1991/COR.1:2004,IDT)
GB/T20456 林業機械 便攜式油鋸 被動式鋸鏈制動器性能(GB/T20456—2008,ISO13772:2004,IDT)
LY/T1166 油鋸護手器 機械強度(LY/T1166—1995,idtISO6534:1992)
LY/T1167 油鋸前護手器 尺寸和空隙(LY/T1167—2003,ISO6533:2001,IDT)
LY/T1346 油鋸 平衡的測定(LY/T1346—1999,eqvISO8334:1985)
LY/T1347 林業機械 油鋸 手把強度的測定(LY/T1347—1999,idtISO7915: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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