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生產標準 造紙工業(廢紙制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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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HJ 468-2009 |
標準狀態:已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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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1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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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造紙工業(廢紙制漿)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造紙工業(廢紙制漿)清潔生產指標分為五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廢紙制漿造紙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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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Waste paper pulping(paper industry) |
標準狀態: |
已廢止 |
中標分類: |
環境保護>>污染物排放標準>>Z63輕紡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
發布部門: |
環境保護部 |
發布日期: |
2009-03-25 |
實施日期: |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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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廢日期: |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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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口單位: |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
起草單位: |
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寧波海山紙業有限公司 |
頁數: |
10頁 |
出版社: |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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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為水泥工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在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水泥工業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分為三級,一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二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三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標準將適時修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寧波海山紙業有限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09年3月25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9年7月1日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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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適用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規范性技術要求
5 數據采集和計算方法
6 標準的實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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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488-87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GB 11901-89 水質 懸浮物測定 重量法
GB 11914-8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QB 1022 制漿造紙企業綜合能耗計算細則
《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司令 第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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