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紡織工廠設計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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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GB 50499-2009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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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19.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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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范適用于麻紡織工廠生產設施和輔助生產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
本規范面向麻紡織工廠設計人員,有關部門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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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Code for design of bast textile mill |
中標分類: |
工程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P34工業建筑工程 |
ICS分類: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20商業和工業建筑物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日期: |
2009-05-13 |
實施日期: |
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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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單位: |
黑龍江省紡織工業設計院 |
起草人: |
張福義、周維、李景春等 |
出版社: |
中國計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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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范是一項新頒布的國家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309號公告批準,編號為GB 50499-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6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函[2006]136號)要求,由黑龍江省紡織工業設計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
本規范根據我國麻紡織行業現狀,考慮到行業持續發展的需要,結合麻紡織工廠的特點,在總結我國最近二十年來建設麻紡織工廠的實踐基礎上,吸收了國內同類型工廠的設計經驗,以達到建設工程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的目的。
本規范共分12章和9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亞麻紡織工藝設計,苧麻紡織工藝設計,黃麻紡織工藝設計,總圖運輸,建筑,結構,給水排水,采暖、通風、空調、濾塵、電氣,動力和倉儲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黑龍江省紡織工業設計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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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術語
亞麻紡織工藝設計
苧麻紡織工藝設計
黃麻紡織工藝設計
總圖運輸
建筑、結構
給水排水
采暖、通風、空調、濾塵
電氣,動力,倉儲等
本規范附條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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