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LY/T1166—1995《油鋸 護手器 機械強度》,與LY/T1166—1995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第2章增加了一項規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3 術語和定義”章節內容;
———將原標準4.2.1和4.2.2中的“將擺錘提到護手器之上400mm 處釋放”修改為“提起擺錘并釋放,使其產生10J±0.3J的沖擊能量”(見5.2.2,5.2.3);
———在原標準4.2.2中增加“如果相交點距護手器邊緣的距離小于10mm,那么沖擊點應移動到距護手器邊緣10mm±2.5mm 處”(見5.2.3);
———將原標準4.3的內容修改整合為本標準的“5.3.1 試驗條件”、“5.3.2 前護手器耐久試驗”和“5.3.3 后護手器耐久試驗”,并增加相應的試驗要求(見5.3)。
本標準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SO6534:2007《林業機械 便攜式油鋸護手器 機械強度》。
本標準與ISO6534:2007相比,作了如下編輯性修改:
———將圖3b)“沖擊點”繼續使用ISO6534:1992中的圖3b)“沖擊點”,疑ISO6534:2007中圖3b)
中的俯視圖有誤,不符合畫圖規則。
與本標準中規范性引用國際文件有一致性對應關系的我國文件如下:
———GB/T18960—2003 林業機械 油鋸 詞匯(ISO6531:1999,IDT)。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61)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浙江中馬園林機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國家林業局哈爾濱林業機械研究所、山東華盛中天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鋒、王振東、李應珍、唐恩常、王頡、郭麗、李宗喜。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LY/T1166—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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