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貨物裝載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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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MH/T 6030-2024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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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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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購買工即可享受本標準狀態變更提醒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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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散裝貨物裝載機(以下簡稱“散裝機”)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牌、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民用機場區域內為飛機裝卸行李和包裹等散件貨物的散裝機設計、制造和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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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Conveyer belt loader |
替代情況: |
替代MH/T 6030-2014 |
中標分類: |
航空、航天>>航空運輸與地面設備>>V56機場地面服務系統及設備 |
ICS分類: |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務和維修設備 |
發布部門: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發布日期: |
2024-11-08 |
實施日期: |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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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 |
歸口單位: |
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 |
起草單位: |
中機科(北京)車輛檢測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朱宇航、高超、陳迎浩、王敏、趙靜靜、賈琦、高冠怡 |
出版社: |
中國民航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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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MH/T 6030-2014《散裝貨物裝載機》,與MH/T6030-2014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增加了“一般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1、6.2);
b)增加了“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2、6.3);
c)修改了傳送架作業時最大傳送角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3.1.2、6.4.1.1,2014 版的3.3.1.2);
d)增加了伸縮傳送裝置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3.3、6.4.3);
e)修改了寬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2、6.6.2,2014版的3.1.11);
f)增加了“質量參數”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3、6.6.4);
g)修改了最小離地間隙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4、6.6.2,2014 版的3.5.2);
h)修改了通道圓外圓直徑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5、6.6.3,2014 版的3.5.3)
i)修改了最高車速限值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6、6.6.5,2014版的3.5.4);
j)增加了加速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5.10、6.6.8);
k)增加了“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6、6.7);
1)增加了“環境適應性”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5.8、6.9);
m)增加了“環保要求”的要求及試驗方法(見 5.9、6.10);
n)修改了“續航能力試驗工況”的要求(見附錄B,2014 版的附錄A)。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中機科(北京)車輛檢測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宇航、高超、陳迎浩、王敏、趙靜靜、賈琦、高冠怡。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一一2003年首次發布為MH/T 6030--2003《行李傳送車》;
一一2014年第一次修訂為MH/T6030-2014《散裝貨物裝載機》:
一一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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