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食用菌菌種制作技術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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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DB15/T 1060-2024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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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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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野生菌食用菌的菌種生產要求、母種生產、原種和栽培種生產、檢驗、入庫等技術流程要點。
本文件適用于蒙古口蘑、白鱗蘑菇、蘑菇、田野蘑菇、大肥蘑菇、大白樁菇、香杏麗蘑、花臉香蘑可食用野生菌母種、原種和栽培種菌種制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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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Regulation of strain manufacture for wild edible fungi |
替代情況: |
替代DB15/T 1060-2016 |
中標分類: |
農業、林業>>經濟作物>>B30經濟作物綜合 |
ICS分類: |
65.020.21 |
發布部門: |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24-07-31 |
實施日期: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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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
歸口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果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M/TC 25) |
起草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科學院、杭錦旗農牧技術推廣中心 |
起草人: |
孫國琴、李亞嬌、王海燕、于傳宗、龐杰、王永、王宇勝、烏仁塔娜、楊景杰、李炳華、李松樹葉、海旭冉、張雪梅、狄潔增、趙宏宇、劉曉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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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5/T 1060—2016《野生菌菌種制作技術規程》,與DB15/T 1060—2016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圍要求(見第 1 章,2016 版第 1 章);
b) 更改了母種培養基要求(見 5.1,2016 版 5.1);
c) 增加了母種檢測要求(見 5.4);
d) 更改了母種培養要求(見 5.6,2016 版 5.5);
e) 更改了原種、栽培種培養基要求(見 6.1,2016 版 6.1);
f) 更改了原種、栽培種培養要求(見 6.1.5,2016 版 6.1.5);
g) 更改了原種、栽培種貯存要求(見 6.1.6,2016 版 6.1.6);
h) 更改了母種、原種、栽培種感官要求(見 7.1.1、7.1.2、7.1.3,2016 版 7.1.1、7.1.2、7.1.3);
i) 更改了入庫要求(見 7.2,2016 版 7.2);
j) 刪除了留樣要求(見 2016 版 7.3)。
本文件由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提出。
本文件由內需古自區果蔬標準化技木委會(SAM/TC 25)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科學院、杭錦旗農牧技術推廣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孫國琴、李亞嬌、王海燕、于傳宗、龐杰、王永、王宇勝、烏仁塔娜、楊景杰、李炳華、李松樹葉、海旭冉、張雪梅、狄潔增、趙宏宇、劉曉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2016 年首次發布為 DB15/T 1060—2016;
——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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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NY/T 1731 食用菌菌種良好作業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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