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5587《常規修井作業規程》分為九個部分:
-第1部分:注水井調配作業規程;
-第3部分:油氣井壓井、替噴、誘噴;
-第4部分:找串漏、封串堵漏;
-第5部分:井下作業井筒準備;
-第9部分:換井口裝置作業規程;
-第10部分:水力噴砂射孔作業規程;
-第11部分:鉆銑封隔器、橋塞;
-第12部分:打撈落物;
-第14部分:注塞、鉆塞。
本部分為SY/T5587的第3部分。本部分是對SY/T5587.3-93《油水井常規修井作業壓井替噴作業規程》和SY/T5789-93《油氣井誘噴作業規程》修訂補充而成。
本部分與SY/T5587.3-93,SY/T5789-93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刪除了SY/T5621-93《鉆井液測試程序》、SY/T5292-91《油氣田井下作業計量器具配備規范》;
-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SY/T5587.5《常規修井作業規程第5部分:井下作業井筒準備》;
-刪除了SY/T5587.3-93的第3章、SY/T5789-93的第2章術語和定義部分;
-增加了本部分的3.2設計原則及施工方式的選擇;
-刪除了SY/T5587.3-93,SY/T5789-93中的附錄A、附錄C的格式,內容納人本部分的3.2.5及8.2;
-將SY/T5587.3-93和SY/T5789-93的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改為本部分的第1章;
將SY/T5789-93中的4.2,4.3合并為本部分的4.3;
將SY/T5789-93中的4.4.2刪除;
-將SY/T5789-93中的4.4.4修改為本部分的6.5.3;
一將SY/T5789-93中的4.4.5修改為本部分的4.4.3和6.5.4;
將SY/T5789-93中的5.2修改為本部分的6.4;
將SY/T5789-93中的5.3.2,5.3.3修改為本部分的6.5.5;
-將SY/T5587.3-93的第6章及SY/T5789-93的第7章修改為本部分的第6章和第7章;
-將SY/T5587.3-93中的7.2.3,7.2.4,7.3.2和7.3.5修改為本部分的6.2.7,6.3.8和6.3.9,
本部分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SY/T5587.3-93和SY/T5789-93,
本部分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采油采氣專業標準化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華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湯靜東、彭梓東、石建輝、孟昭鵬、李民樂、徐克彬。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SY/T5587.3-93;
-SY/T57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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