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嬰兒光治療設備安全專用要求 |
 |
標準編號:YY 0669-2008 |
標準狀態:已作廢 |
|
標準價格:26.0 元 |
客戶評分:     |
|
本標準有現貨可當天發貨一線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專用標準涉及嬰兒光治療設備的安全性。本專用標準中規定的最低要求應能確保操作期間的合理程度的安全性。 |
|
|
|
英文名稱: |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5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 phototherapy equipment |
標準狀態: |
已作廢 |
替代情況: |
被YY 9706.250-2021代替 |
中標分類: |
醫藥、衛生、勞動保護>>醫療器械>>C40醫用光學儀器設備與內窺鏡 |
ICS分類: |
11.140.60 |
采標情況: |
IDT IEC 60601-2-50:2005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08-10-17 |
實施日期: |
2010-06-01
|
作廢日期: |
2023-05-01
|
提出單位: |
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03/SC 1) |
歸口單位: |
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03/SC 1) |
主管部門: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起草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寧波戴維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葉岳順、鄭建、林定余、孫瑜、韓堅城、黃丹等 |
頁數: |
20頁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6-01 |
|
|
|
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EC60601?2?50:2005《醫用電氣設備 第2?50部分:嬰兒光治療設備安全專用要求》。
為便于使用,對IEC60601?2?50:2005,本標準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刪除IEC60601?2?50標準中的封面和前言;
———條款2.12.4中2.1.102更改為2.1.101,此處為編輯性錯誤。
本標準附錄AA 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SAC/TC103/SC1)。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寧波戴維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葉岳順、鄭建、林定余、孫瑜、韓堅城、黃丹等。 |
|
|
前言Ⅲ
引言Ⅳ
第一篇 概述1
1 適用范圍和目的1
2? 術語和定義2
4 試驗的通用要求2
5 分類3
6 識別、標記和文件3
第二篇 環境條件4
第三篇 對電擊危險的防護4
第四篇 對機械危險的防護5
21 機械強度5
24 正常使用時的穩定性5
25 飛濺物5
26 振動和噪聲5
第五篇 對不需要的或過量的輻射危險的防護5
32? 光輻射(包括激光) 6
33? 紅外線輻射6
34? 紫外線輻射6
36 電磁兼容性6
第六篇 對易燃麻醉混合氣點燃危險的防護6
第七篇 對超溫和其他安全方面危險的防護6
42 超溫6
43 防火7
第八篇 工作數據的準確性和危險輸出的防止7
50 工作數據的準確性7
51 危險輸出的防止8
第九篇 不正常的運行和故障狀態;環境試驗8
52 不正常的運行和故障狀態8
第十篇 結構要求8
55 外殼和罩蓋8
56 元器件和組件8
圖101 患者眼睛防護的符號(見6.1) 9
圖102 測量柵格示例9
附錄L(規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標準———本標準中提及的出版物10
附錄AA (資料性附錄) 特定條款的指南和基本原理11 |
|
|
|
|